新农村建设完善金融体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7-06-21 17:39:00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村金融体制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管理缺位和滞后等。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为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服务不足。

目前农村金融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入减少由于农村经济基础比较簿弱,周期长,投入产出率低,风险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始终处于徘徊状态,近几年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下降趋势。以湖北省某地级农业大市信贷资金统计情况为例,2001年至2006年全市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持续保持在9-11%的水平,低于其它贷款的增长幅度。2006年农业贷款比年初下降6%。

网点萎缩

据我们对中南地区3省30多个地级市调查,近几年,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大量收缩机构,撤并网点,县级以下的网点大部分撤并。2001年至2006年四家商业银行撤并县级以下网点数占网点总数的30%。

资余漏出

在我国中部、西部的大部分农业地区,农村创造的财富没有完全形成资本,其中的相当一部分货币财富被转化为储蓄而吸收到银行,被银行转移出农村再生产循环过程,表现为资金漏出。据我们对某市20个农村金融网点资金运行情况调查,这些网点每年都会被上级主管部门以整合资金使用和上存资金为由,抽走一定比例的资金,形成农村资金漏出。农村资金漏出最为严重的是邮政储蓄,100%的农村储蓄被100%的转移出农村再生产循环过程。

信贷政策和制度不切实际

由于农村经济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使得金融部门在对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上,戒备森严。金融部门在信贷政策和制度上的不切实际和在准入上设计的“高门槛”,使农村经济中大量需要贷款的“矮个子”无法进入。

资金流向大城市、大集团、大企业、大项目

湖北某市各项存款余额390亿元,除按10%上缴存款准备金外,还有8%的资金被上级以集中资金使用调走。在250亿元贷款余额中,25%的资金集中在少数企业手里。

影响农村金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农村经济的高风险抑制了金融机构的经营冲动(1)对农村经济投入的成本高。由于农产贷款额度小,笔数多,银行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经营。(2)了解掌握信贷资金运行情况难。农民居住分散,贷款需求与使用变数大,金融部门了解掌握情况难。(3)农村贷款风险因素多。农村贷款不仅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风险因素和风险种类多于其它贷款。

农村产业结构与金融机制存在矛盾

我国农村经济整体上是以户为单位,虽然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种养殖专业户发展较快,但农村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封闭地存在于众多的经济单元之中,小规模,小业主,小本经营,需要的是与配套的金融格局。而目前我国的金融机制显然没有适应这种农村产业格局,形成服务的不配套和脱节。

国家金融政策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上倾斜不够

农村经济的高风险,低收益,决定了金融机构在拓展农村市场中,不是给自己增收,而是给自己增压。在没有政策倾斜的情况下,没有一家金融机构愿意自我加压。在比较利益下,在没有其它优惠补偿下,也决定了金融在农村经济中,难以持续发展。

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的不只是“三农”问题,它解决的是使一个社会协调运作、和谐发展问题,解决的是一个社会发展速度问题。

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一是调整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机构布局。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存在着经济基础好的乡镇金融机构云集,争相抢市场;经济基础差的乡镇,没有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争相撒并。在农村金融网点的布局上,我们应该发挥政府的指导职能,引导职能,行政许可职能,在金融网点的设置、撤并审批上,全面考虑,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网点,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格局。二是赋予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村经济中的主导职能。一要加大投入,二要解决融资难问题。在资金的筹措和投入上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与政府的适时主导结合起来。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开始转轨,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拓展农村市场,采取政策倾斜,利息补贴等形式,将农业发展银行深度推进农村经济中,让农业发展银行充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骨干。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办成贴近“三农”,服务“三农”的真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社区银行。同时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能。

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贷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控制落后地区资金流出。不允许上级主管部门调拨落后农村地区资金;明确落后地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在当地组织的存款,必须按一定比例投入本地。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贷人员考核办法。制定信贷人员考核办法。既考虑强化信贷人员责任,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又要考虑信贷人员能“做得到”,能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和手续。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应该允许基层金融机构在一定额度内,发放信用贷款。

建立农村经济贷款补偿机制

对风险的补偿机制,对于非人为因素出现的风险,国家给予一定补偿。通过区别税率,扩大金融经营者收益率,调动金融经营者投放农村经济贷款的积极性。通过扩大利差收益率,调动金融部门经营农村经济贷款的积极性。改财政对农户补贴为对金融机构补贴。建立核销农村经济风险贷款制度。每年按农村经济贷款增长幅度,确定一个核销比例,如允许经营农村经济贷款的金融机构每年税前按2?3%核销农村经济风险贷款。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