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借“新农村建设”圈地牟利
发布时间:2007-06-22 11:34:00

据报道,北京市规划委、市国土局近日发布了一则引人瞩目的消息。消息称,北京市某区青龙湖144栋违法别墅被拆掉85栋,其余被没收,另有3名涉案人员被羁押。

85栋崭新的别墅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倒下,经济上的损失不言而喻,别墅建起来投资了1亿多元,拆掉一平方米也要花上几百元。而更大的损失是这种违规行为是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得到两级政府支持而进行的,严重扭曲了新农村建设的真实意义。

“新农村”到底是什么样子,应该怎么建设?中央三令五申“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新村”建设,而是一项涉及经济、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内容的系统工程,其目的在于真正改善农村的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今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指出,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但有些官员对此视而不见,一味地用建多少楼房,修多少马路为指标不衡量新农村建设,比如青龙头村里开新农村建设的会,镇里常常派人参加。在别墅开建前后,该区一位领导在给大家谈新农村建设时,青龙头村还被作为典型提起。这只能说明,“新农村”被当地政府官员严重误读了。

另外,还有一些人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为名大搞土地开发,牟取暴利。而开发商在农村违规开发房地产,不仅土地使用成本低,而且可以偷逃房地产开发税费。这些现象也说明,一些地方对于干部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对于土地资源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的不力。

在新农村建设中,盖房修路容易做而且见效快,是一个明显的指标,而要发展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则不是短期内就能做到的,青龙头村这样的“新农村建设”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各级政府还要戒除浮躁心理,踏踏实实地发展生产,警惕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进行的圈地行为,不要让新农村建设这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措施变了味儿。

来源:吉林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