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及特点
发布时间:2007-12-19 08:56:00

一、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出台背景

欧盟早在80年代就开始进行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活动,但初期的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相对比较分散,所涉及的产品也比较狭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到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欧盟意识到,使用出口补贴等传统手段对农产品贸易进行支持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改革。与此同时,美国、日本及澳大利亚等国,为提高自身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不断地强化本国农产品贸易促进支持措施,纷纷为其农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在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中,欧盟深感到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压力,决定调整农产品贸易促进计划,将原来分散孤立的产品促销支持计划合并充实,为帮助欧盟出口企业占领“第三国”市场,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及资金上更加充分的保障,以巩固、扩大欧盟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1999年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向欧盟理事会提出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建议,建议制定欧盟范围内协调一致的贸易促进政策,推动农产品出口,为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以及开展各类商业活动提供每年约为1500万欧元的经费支持。同年12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此项建议,并颁布(EC)No.2702/1999号法规,为促进欧盟农产品对外出口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授权欧盟委员会可以对农产品及食品出口“第三国”市场提供支持,法规于2000年1月1日生效。2000年12月28日,欧盟委员会为具体落实执行欧盟理事会规定,颁布了(EC)No.2879/2000号法规。

二、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主要措施和资助标准

欧盟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计划主要有七项措施,即:

(1)推进公共关系建立,宣传、推介欧盟高质量的、营养及安全的并且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福利的产品。为出口企业打开“第三国”市场建立公共联系。

(2)参加重要的国际商务展览及其他相关活动,尤其要根据欧盟会展标准,促进欧盟产品规范化宣传。

(3)开展商业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对欧盟建立的产品原产地标识(PODs)、产品地理标识(PGIs)、传统产品特性保证标识(TSGs)和有机农业体系进行宣传。

(4)对葡萄产业进行特别的商业宣传活动。对欧盟特定区域葡萄酒质量体系(QWPSR)、标有地理标识的鲜食葡萄和酒精饮料等加强宣传。

(5)对新市场进行调研,进一步拓展扩大已有的市场。

(6)开展欧盟高层贸易访问。欧盟高层官员亲自参加大型国际博览会,开拓新市场。

(7)对贸易促进及信息服务措施经验的评估报告进行研究。

在上述措施中,第5、6、7项活动欧盟将提供全部资金支持,其他措施费用由欧盟负担50%,申请者负担30%,申请者所在成员国负担20%。

欧盟对受资助产品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一,出口机会大,具有开辟新市场潜力并可直接消费的产品和加工产品,特别是那些有较大潜力、需求量很大的欧盟产品,而这些产品在目标市场中,比如日本、东南亚、中东、美国、拉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发展中国家的首都市场中会遇到强大的竞争力。其二,欧盟传统优势产品和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项目适用对象与申请程序的规定是:①适用对象为欧盟成员国中从事国际贸易的机构、生产者联盟和行业协会。②申请机构必须制定三年内的贸易促进及信息服务规划和项目建议。③原则上,成员国政府根据欧盟制定的受资助重点产品名录推荐产品和申请机构。④每年申请两次,截止日期是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⑤每个项目的执行期为三年。欧盟委员会就此成立了农产品贸易促进咨询小组,专门对提交项目做咨询评估,按年度分批分步骤地公布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旦项目获得批准,申请机构和所涉及的成员国必须履行资金投入义务。

目前,欧盟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计划已经开展了4年多。2001年批准了总预算为1962万欧元的18个项目,其中欧盟投入981万欧元;2002年批准了6个项目,总预算为1406万欧元,其中欧盟承担703万欧元;2003年分期批准了12个项目,总预算1769万欧元,其中欧盟投入883万欧元。2004年9月24日,欧盟批准了本年度第一批海外促进项目8个。2004年项目涉及的“第三国”目标市场分别为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中国,澳大利亚等6个国家或地区;所涉及的产品有葡萄酒,水果及蔬菜,橄榄油,马铃薯和地中海特色产品;项目总预算1009万欧元,欧盟投入项目资金503万欧元。

三、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的特点

由此可以看出,欧盟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计划有如下特点:

(1)欧盟农产品海外促进项目基本上属于小型贸易促进项目。产品及目标市场定位准确。突出有出口竞争优势的产品。重点集中、形象突出。

(2)政府决策部门与出口企业或相关行业方面联系紧密,由欧盟高层参与贸易促进活动可以整体提高欧盟产品的附加值。相比仅一个国家为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举办的商贸活动而言,欧盟高层的访问能够带来更深层面的效益(比如废除贸易壁垒,放心地接受欧盟的管理等)。

(3)政府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建立统一的产品标识体系,可以为出口产品提供安全放心的质量保障,提升欧盟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品牌效力。

(4)欧盟采取按年度或分批批准执行项目的方式可以充分协调、平衡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活动计划。合理地掌握作为欧盟整体的产品促进重点。

(5)由相关行业自下而上报项目,产品针对性强,预算准确可靠。欧盟在具体开展的贸易促进活动经费上采取与申请者、项目所在成员国共同投入的方式,符合实际,而且小额费用不会给决策部门产生压力,使用灵活便捷。

由上所述,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采取分批执行,与美国相比规模较小,但针对性和延续性很强,从每批和单个产品看,欧盟投入的经费似乎不高,但从其项目的延续性和整体来看,欧盟对农产品出口支持是有相当力度的。另外,欧盟采用的资金分担、统一管理的办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来源:上海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