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8-01-30 10:59:00

作者:冯继康

农业补贴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与地区,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宏观政策,其宗旨和目的在于保护与促进本国农业发展,维护与保障本国粮食安全。从内涵上讲,作为一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行为,农业补贴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向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贸易活动或者向某些特定消费者提供的转移支付。

进入21世纪以来,适应WTO农业谈判的需要,美国农业补贴政策呈现出相对明晰的发展趋向:1、从补贴程度的角度来看,美国国内农业补贴政策上一直在强化其补贴总量和规模。2、从补贴方式的角度来看,逐步由价格支持为主转向收入支持为主。3、从补贴环节的角度来看,逐步削减农业流通补贴额度,减少中间环节补贴,在此基础上增加农业综合开发与农民收入的政策支持力度。

美国农业补贴的政策工具主要有:1、贷款差额补贴。其实质是政府为农产品提供的保护价格,1996年以后这种政策工具被“直接支付”所取代。2、直接收入补贴。这是一种与农产品的生产、价格不挂钩的固定补贴,是政府从价格补贴转向收入补贴的主要标志。3、反周期补贴。实际上是贷款差额补贴与直接补贴的相互混合的产物。4、资源保育补贴。主要包括土地休耕计划、农田水土保持、实地保护、草地保育。5、农产品贸易补贴。美国政府的出口补贴以出口信贷和鼓励市场进入为重点。

借鉴美国成功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特殊的国情,我认为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未来走向应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补贴对象上实现从全面补贴向重点选择的转变。限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国力,在中国现阶段期望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进而实行全面补贴是不现实的,理性合理的选择是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关键区域和重点品种上。

(二)在补贴环节上实现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的转变。按照WTO农业规则的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主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是农产品的流通部门。因此未来中国在农业补贴目标上应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补贴的中心和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三)在补贴方式上实现从价格支持向收入支持的转变。中国原来的农业补贴政策以价格支持为主,而实施价格支持的中介主体是政府控制的农产品流通部门,这种具有隐蔽性的补贴在实际效果上是不经济的。从2004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实施直接面向生产者的收入补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