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趋势及经验启示
发布时间:2011-06-20 10:29:00

摘要:总结了国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要模式,分析了国外农业科技推广的发展趋势,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模式;发展趋势;经验启示

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速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还存在着“重科研,轻推广”、“重产品,轻产业”、缺乏与农户的有效协调和沟通、运行机制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等一系列问题,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以及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为此,借鉴国外农业科技推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国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要模式

1.1以政府部门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以政府部门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机构隶属政府农业部门领导,农业部下属推广局或推广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在农业行政部门都设有自己的推广机构。如日本、韩国等采用这种组织体系;印度和澳大利亚采用政府领导、科研单位参与推广的体系;荷兰实行以政府为主、政府与地方农民合办的推广体系。这种组织体系,有较稳定的推广队伍和较具保障性的活动费用。但由于推广人员身兼政府公务员和推广员双重身份,在执行政府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时,容易产生行政化作风,难以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提供咨询,时间和精力常受政府行政事务的干扰,难以保证推广目标的实现。

1.2以农业教育机构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以农业教育机构为基础的科技推广体系主要是在农业教育机构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站(中心),由大学推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基层推广工作,并在各地方设有推广站,其特点是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实行统一领导,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美国即采用该种模式。

1.3非政府性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非政府性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推广组织、机构隶属于一些协会和宗教组织,如英、法等国农民协会和一些宗教组织经常从事社会经济和家政等方面的推广工作。其特点是协会选择咨询人员,咨询人员作为协会成员对协会负责。与政府的推广咨询人员相比,农协咨询人员不关心政府的任务,推广内容和项目由农会决定,提供农民感兴趣的及农民可以直接运用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对农民较具实用性。

1.4以私人为主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以私人为主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是一些私人企业为推销产品或以收取费用为目的,由个人组建的推广机构。如荷兰的农商业公司。这类体系容易适应农民需要,避免政府推广机构某些弊端而存在的,一般该体系服务态度良好,服务内容针对性强,但咨询费用较高,通常采用合同推广的方式。

2国外农业科技推广的发展趋势

2.1政策主导但其管理职能呈下降趋势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是以政府举办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作为主体。据世界粮农组织(FAO)对175个农业推广组织在全球89个国家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农业推广组织体制约占81%,说明以政府农业部门为基础的推广组织体系是当今农业科技推广组织体系的主流,政府在农业科技推广的职能将在有偿服务开展后被逐渐弱化。

2.2政府财力支持是推广经费的主要来源

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和推广机构的法律地位,保证了推广经费的来源。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调查,全球农业科技推广经费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约为60亿美元,平均每个推广员经费为1.1万美元。如美国的农业科技推广经费由农业部承担20%~25%,州级政府承担50%,县级政府承担20%~25%,私人捐款仅占一小部分。

2.3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呈有偿转化的趋势

单一的推广模式不再适合越来越复杂的农业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各种推广模式进行优化组合,共同发挥作用。对于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可以采用有偿服务的信息咨询模式、技术转让模式、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辐射模式,完善相应的技术市场和市场机制,如目前采用的“公司+农户”、“民间组织+农户”的多元化组织模式,或者类似于“公司+协会+农户”式的各种组合模式。

2.4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势头强劲

近年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国农业部的统计,法国有超过1.3万个农业服务合作社,约4000个合作社企业,90%以上的农场主是农业合作社的成员;日本目前共有综合农协2500多个,专业农协3513个左右,全国100%的农民以及部分地区的非农民参加农协;瑞典90%的农民是农民联合会的成员,在与农业和食品有关的加工、营销等领域,农副产品合作社的市场占有率均达到70%以上。

3国外农业科技推广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农业发展水平不同,我国不可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推广体系,但各国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式启示:必须结合我国国情,立足实际,加快建立一个富有活力、高效便捷的农业推广创新体系,以达到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我国农业更好发展的目的。

3.1建立市场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加快把公益市场结合型、市场型农业科技推广逐步推向市场,依靠市场机制运行农业科技推广业务。培育民间技术推广体系,特别是以农技协为代表的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合作组织。高度重视以“能人”牵头举办的农业技术产业公司,并予以特别保护和支持。

3.2完善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

改革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资金拨款制度,对科技推广项目实行基金化管理,通过竞争申请或公开招标,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科技的推广效率,使有限的推广经费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同时,在科技推广组织系统内部,项目的收益与参与人员直接挂钩。实行新的农业科技推广考核制度,建立一整套科技推广考核指标体系,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3.3有效整合各方资源

我国部属的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归农业部管理(部分归教育部管理),省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农业院校归省政府的科委、教委等部门管理,推广机构则归农业行政部门管,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缺乏内在联系和协调。这种上级对下级仅行使业务指导,科研、教育、推广各成一体的分散体系,使先进的科学技术很难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建议国家成立自上而下的政府农业科技推广委员会,实施垂直化管理,统一负责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的管理,形成农业科技推广的强大合力。

3.4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关于农业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国家规定应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但实际上,我国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构成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相当少,因此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尤为迫切。

3.5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一方面,国家要增加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内要保障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逐年增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要用于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同时,通过从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各级推广机构通过开展经营服务,兴办经济实体,实行以无偿服务为主,根据不同服务内容进行有偿服务,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从而增强推广机构的自生能力,促使其自我累积、自我发展。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