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以基层利益为主
发布时间:2012-05-24 15:24:00

奥地利作为欧洲内陆的重要国家,有着一套以基层利益为主体的土地利用制度。奥地利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是自上而下,每5年修订一次。在其规划编制中也有政府的统筹,即国家首先做好大的规划,并进行土地利用的分区,如划定农业区、工业区、城镇建设区等。各地方政府则在分区基础上制定自身的详细利用规划。

奥地利的土地管理体制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有大体同等的自主管理国土资源的权力,并且根据宪法明文规定,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中央政府主要是沿三条主线对地方的土地利用加以控制,基本的运转模式为“财政+规划+法院”。这一模式所体现出的核心理念是土地作为国家和个人的重要资产,必须从法律的力度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这种三权分离的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土地产权、土地价值和土地用途三种管理职能之间的平衡。

奥地利十分重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严格执行,从动机和效果来看,他们十分重视以区域整治、区域规划和利用发展为内涵的国土整治。为此,奥地利设有建筑警察,他们和当地议会一起来查处土地违章行为,若违章者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则向执法者的上级查询。上级部门将直接检查执法者的行为,并向法院回复,法院则依此作出最终裁决。围绕这一目的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奥地利的经济社会能够在一条科学的可持续的道路上发展。

土地价格由市场说了算

奥地利的土地利益机制实行的是除国家拥有的交通、军事用地及政府办公用地外,其余土地归个人所有,个人拥有的土地权益可以得到政府的充分保障。对奥地利而言,由于土地权属的细化、财产的归属等方面的原因,在实际的运作中不存在政府动用土地资源来达到所谓“以地生财”的目的。

奥地利拥有的土地制度设计,客观上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土地固有的市场价值为媒介来调节着社会上的利益关系。奥地利虽然没有专门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但有维系土地利用社会秩序以及确保其土地财产登记、转移和国家对其土地交易收税的执法人员和管理部门。

大部分人住政府廉价住房

奥地利是福利社会,政府和公民均以现有的住房制度感到自豪,因为他们确实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奥地利住房价格不高,价格上涨也很平缓甚至有下降趋势。因为奥地利居民一般不把购房作为投资的对象,只要住的合适就可以了。在住房政策方面政府的导向作用也不可忽视,因为对持有房屋的人要征收不动产税,即每年要根据其评估价值的1%予以收缴。虽然在奥地利转让建设物免缴增值税,但对大数交易者而言须按销售款的3.5%缴纳土地转让税。

奥地利政府十分重视土地的重要基础地位,他们认为充其量“房屋”只是土地利用的一种存在形式,把握住土地也就把握了一切。事实上,作为欧洲福利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政府有提供给社会上低收入群体廉价租用的所谓“国民住宅”

来源:唐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